書名:活活燒死
    作者:舒雅德、瑪麗‧黛懷斯‧桂妮




逛書店時,被這本具有震撼力的書名的書吸引,這本書是描述阿拉伯世界『家庭名譽罪』,是一種對女性有極高至變態的女性道德所引申出來的罪名,在阿拉伯世界,甚至是別的回教、中東國家,女性比牲畜還不如,她們可以輕易被父親、兄弟殺死,這都是被允許且正常的,就跟許多落後的國家、台灣早期的社會一樣,女性的地位低於男性,許多家庭生下女兒,女嬰就會被『解決』。

這是作者的親身經歷,因為她談戀愛,進而未婚懷孕,被家族認為蒙羞,她的父母請她的姐夫將她解決,作者的姐夫,在她懷孕快七個月時對她澆汽油縱火,企圖將她燒死,在世上某些國家,這種施暴者往往被視為英雄,而所犯下的「維護家庭名譽」罪行甚至受到法律的寬待。

作者大難不死,只是她的國家認為她不潔,她已容不下她所生長的社會,就連醫院,也不願意救他,放著全身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燒傷的她自身自滅,不願意幫她做進一步的治療,甚至連藥都不願意幫她上,而她就在這個痛苦萬分的時候,獨自一人產下她的孩子,一個才七個月大的男嬰。
        
雖然她被人道組織救出,轉往瑞士治療、歐洲生活,不過那種恐懼,是她一輩子難忘懷的,甚至連她讓人認養的兒子,她也不敢面對。跟著她的丈夫和二個女兒一起生活,終年穿著長袖,不敢曝露她的燒疤,經過了二十多年後,她終於願意面對過往,接受當初對她伸出援手的人道組織的建議,寫出她當時所受悲慘遭遇,直到現在,她的生命還是飽受威脅,因為「損及家族名譽」的罪名並未失效,雖然使用化名,但她勇敢的出了這本書,讓這世界的人們知道,原來這個世界上,還有這種歧視女性的罪名存在。

在約旦,法律中有兩則條款明確指示,法官必須寬待「家庭名譽罪」的犯案者,其刑期一般為6個月到2年。而服刑者有時甚至被視為英雄,經常無須服畢全部的刑期。在那裡,女性的地位低下,常時間被虐,只要她們抬頭看了別的男人一眼,就會被認會淫蕩,甚至只要傳出她們淫蕩,她們就會被害。

在這個世界中,還存在著這種惡例,雖然我們沒辦法第一時間的救援,但是,我覺得我們都該把這件事銘記在心,就算只能進到微小、微小的力量,我們都該為那些可憐受苦的婦女們救援的吶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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